3.“M50”:悬在头上的拆迁之剑
上海的“M50”在许多地方和“798”有着相似之处。比如都是从偏僻地段的闲置厂房再利用开始;都经历了艺术家先开工作室、画廊接踵而来的过程,最后都形成艺术家工作室和画廊混居的生态;都以国内屈指可数的领头画廊为核心产生集聚效应,形成中国当代艺术展示与销售的品牌等。
但是,相比而言两者仍存在较多差异之处,综合来看有以下三点:一,“M50”体量较小,因此画廊的集聚程度不可相提并论。画廊与艺术家工作室的流动性比较弱,发展受到局限;二,“M50”地处苏州河边,地理位置特殊,交通不便、周边环境的配套存在问题;三,北京很早就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城市发展的支柱产业,把“798”作为城市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相比之下,上海的“M50”却早已成为房地产商开发蓝图中的一部分,未来发展还是未定之数。
“创意产业”带来哪些新概念?
上海社会科学院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厉无畏指出,目前在我国被普遍接受的创意产业的定义来自英国。早在1997年英国大选之后,时任首相布莱尔提出“新英国”的构想,希望改变英国老工业帝国陈旧落后的形象。此后布莱尔着手成立了英国创意产业专责小组,先后于1998年和2001年两次发表研究报告,分析英国创意产业的现状并提出发展战略。这两份报告成功并快速地使创意产业成为英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元素,也使世界各国开始思考并建立自己的创意产业。短短几年内,创意产业已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全球各发达国家,其中,美国、英国、荷兰等都属于其中的佼佼者。在亚洲,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也在创意产业的发展上卓有建树。
事实上,创意产业的定义实际上很宽泛,英国创意产业专责小组曾对创意产业下过一个定义:“源于个人创造力与技能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和取用、具有创造财富并增加就业潜力的产业”。具体说来,创意产业可分五大类:研发设计创意(包括信息服务业、软件业、工业设计、广告设计)、建筑设计创意(室内设计、工程技术与城市规划)、文化传媒创意(动漫、电影、音像、网游)、咨询策划创意(咨询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和时尚消费创意(时尚设计、旅游业)。此外,业内还有专家将创意产业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型,其创意产业以文化产业为主体,较多地涵盖精神产品层面;二是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亚太型,其创意产业以文化产业和产业服务为主体,兼顾了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两个层面;三是以中国内地为代表的本土型,其创意产业以产业服务为主体,更突出地强调物质产品层面。
“创意产业园区”点石成金
“创意产业+园区绝对是个中国特色”。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教授王缉慈尖锐地指出,我国创意产业的发展,虽然所针对的大多是工业闲置房产,但从一开始就选择了类似“开发区”的方式。事实上,早在2005年初,上海市创意产业中心一成立,就批准了第一批“创意产业园区”。据中心常务副秘书长潘瑾介绍,这些园区的做法是坚持“三个不变五个变”——房屋结构不变、产权关系不变、土地性质不变;以及内容变、管理形式变、产业变、周边环境变等。
从模式上探讨,过去主要是以企业自谋出路为主,譬如“M50”从最初的”都市工业园区”发展为“创意产业园区”,其间经历了从自发到政府引导的过程。潘瑾指出:“园区是有形的,自然有地产形式,但更重要的是产业的集聚。上海已进入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第二阶段,那就是内涵建设,其中有硬指标,如入驻企业数量、产值、税收等;也有软指标,如园区的功能、物业管理、市场推广与开发、人事服务等,乃至寻找各种支持比如知识产权联盟,引入中介服务机构;人事服务;园区资源整合、市场推广等活动。”她还强调,内涵建设也是市场配置的过程,必须服从市场规律。
与此同时,北京市在创意园区的运营探索上也经历了一个“质变”的过程。2007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明确表示要把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