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的文化产业,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山东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5号),明确总体要求,提出推动文化产业规模、集聚、融合发展、鼓励原创内容生产,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等多项举措,并具体出台“27条”新举措加快发展文化产业。(10月13日齐鲁网山东27条新政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支持中小剧场低价演出)
“27条”新举措的推出,无疑是加快山东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剂“兴奋剂”,更是促进地方经济文化综合实力建设的“助推器”.
“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二十世纪初。可以译为文化工业,也可以译为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特殊的经济形态,影响了人民对文化产业的本质把握,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看文化产业有不同的理解。中国有着源远流长的文化资源,文化产业的发展承载着一个国家的文化理念、文化价值和文化追求,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是新时期新阶段文化建设一项十分重大而又紧迫的战略任务,他的兴起发展不仅是带动潜在的经济价值的“发酵”,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必然选择,更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需要,对推动增强综合国力、文化的整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激活文化产业,彰显民族文化意蕴的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设立文化产业片区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培育原创舞台艺术精品和出版精品;建立文化产品着作权登记保护制度;对小微文化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等收费这一系列组合,打造了一条文化产业发展链……从这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我们看到了山东省政府对文化产业建设发展所带来的潜在能量的信心和决心。
当今时代,文化产业的发展越来越离不开政府、市场和科技的支撑。“27条”新举措的推出,加大了文化产业扶持力度,拓宽文化产业建设渠道,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同时创获经济效益,以深度和广度传播着民族文化观念,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和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