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准确展现余姚四明山旅游的风貌,进一步提高余姚四明山的知名度和认同感,现面向社会征集余姚四明山旅游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
一、征集作品的要求和标准
1、要准确反映四明山旅游的热点、主流和趋势,有时代特征;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纪念性、艺术性和地域性;
3、主题口号:易读、易懂、易记、简洁明了,琅琅上口,有美感;
4、形象标识:识别性强、内涵丰富、图案清晰,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超前性。
二、投稿截止时间
1、作品征集活动时间:自媒体公布之日至2007年10月20日;
2、专家评估时间:2007年10月下旬
3、最终评定、结果发布时间:2007年10月底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由余姚市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定委员会,对应征作品作最后评定。
1、形象标识
一等奖1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2件,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等奖3件,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2、主题口号
一等奖1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2件,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3件,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四、参与方式
作品以邮寄形式参加征集。信封上请注明“旅游口号、标识征集”。标识投稿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按照A4纸规格,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可在PC机上阅读的电子文件光盘;设计图稿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请附作者原创申明文件一份并签名。
邮寄地址:余姚市西石山南路118号(德发大厦5楼)余姚市旅游局旅游节庆办公室
邮编:315400
联系人:葛文龙蒋玮
电话:0574-62837015
传真:0574-62704108
邮箱:yylyj345@yahoo.com.cn
五、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余姚市旅游局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利;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余姚市旅游局;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