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全区旅游商品的开发设计水平,展示我区近几年来旅游商品的开发创新成果,繁荣旅游购物市场,丰富游客旅游生活,提高旅游综合经济效益。定于2009年4月1日~7月底举办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主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旅游协会
一、参赛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以下各类作品:
(一)工艺品:主要包括皮革、木材、金属、骨(角)、陶瓷等材料精心设计加工的礼品、饰品及民间工艺品。
(二)纪念品:主要包括民族服装、饰品、地方土特名优产品等具有内蒙古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的生产生活用品。
(三)旅游食品包装:包括乳制品类、肉干类、杂粮类、山珍类、特色饮品类、地方小吃类等各类旅游食品包装。
(四)旅游文化产品:主要包括光盘、磁带、图书、扑克、棋类、非传统书法绘画(非纸墨书画作品)等和旅游紧密相连或专为游客制作的各类文化产品。
参赛作品应具有内蒙古民族、地域文化内涵;突出内蒙古旅游资源特色;符合旅游商品纪念、馈赠、实用和便于携带的属性。
二、作品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须提交《报名表》一份,实物或模型一份,同时提交彩色照片一张,单位参赛作品须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参赛的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3名,奖金各10000元;银奖5名,奖金各5000元;铜奖5名,奖金各1000元。最佳包装奖3名,最佳旅游文化产品奖2名,最佳民间工艺奖2名,最佳创意奖1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30名,发证书、奖牌。
大赛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秘书处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艺术厅南街95号
邮编:010010
秘书处联系电话:0471-6204305
传真:0471-6204306
电子邮箱:
nmglysp626@163.com 联系人:董利民 连东先 王朋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