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营造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之窗、百姓之家”服务品牌形象,2011年2月12日至2011年3月20日,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征集服务品牌LOGO(形象标识)。通过一个多月的征集活动,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91份应征作品,应征者来自重庆、浙江、云南、辽宁、黑龙江、四川、江苏等10多个省市,有专业设计师、学校教师、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业余爱好者。经初选、复选、评审等环节,并参考窗口工作人员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品牌LOGO(形象标识)一、二、三等奖。现奖获奖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4月12日-4月22日。公示期间如发现获奖作品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的问题,请及时与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12-68626560。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获奖作品
一等奖:

设计说明:
1.LOGO以“苏州”的汉语拼音字母“S”为元素设计,造型中巧妙的融入了合拢的手、飘扬的纽带、房屋、窗、桥及倒影、水等元素,充分展现了苏州的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
2.合拢的手,寓意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流畅的线条好似飘扬的纽带,寓意中心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整体图案为方形,上方好似“家”的造型,整体看又像“窗口”,充分体现了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之窗、百姓之家”的服务品牌内涵;
3.LOGO整体设计简洁大方、寓意深刻,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强,便于记忆和传达。
二等奖:


三等奖:

设计说明:
1.LOGO以具有苏州特色的园林花窗做外轮廓,寓意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之窗、百姓之家”服务品牌形象;
2.用手挽手的形状寓意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始终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与人民大众手挽手、心连心,共建和谐美好的苏州;
3.标识中心以“苏州”的汉语拼音首字母和“服务”(Service)的英文首字母“S”为元素;
4.外轮廓上方五颗星围绕,寓意五星级的服务,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努力用服务的最高标准服务人民群众;
5.颜色以暖色系为主,彰显行政服务以人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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