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奖《和谐社会 法传鹏程》 作者:朱保证
一等奖《年年守护在你身边》 作者:吴永鑫
记者从深圳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获悉,由该办和深圳市司法局面向全国征集的第六届法制宣传公益广告(海报),评选结果日前揭晓:朱保证创作的《和谐社会法传鹏程》等15幅作品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据悉,这是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的宣传活动之一。
据了解,为广泛传播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六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主办方全向全国征集的第六届法制宣传公益广告(海报),自5月中旬发布《关于举办创作活动的公告》以来,截至10月1日,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30个省市的应征作品267幅。主办方特别邀请了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以公平公正的形式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共评出一、二、三等奖作品15幅,并将获奖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反映作品有剽窃、抄袭的情况。
据悉,主办方拟将这些获奖作品制作成宣传挂图(海报)或展板,发放到全市各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
附录/15幅获奖作品分别是:
一等奖2幅:《和谐社会 法传鹏程》(作者:朱保证);《年年守护在你身边》(作者:吴永鑫)。
二等奖3幅:《指路篇》(作者:黄 勇);《深圳名片》(作者:刘 容);《极度膨胀 自取灭亡》(作者:崔怀阳)。
三等奖10幅:《法律至上之标签篇》(作者:王丙美);《我也要学法》(作者:崔怀阳);《灯泡篇》(作者:陈昌远);《贯彻“六五”普法规划》(作者:梁剑锋);《法治金钥匙》(作者:赵圣松);《携手》(作者:卢剑飞);《法治—幸福生活的捍卫者》 (作者:吴少华);《烟花》(作者:高婵);《有法护航 和谐平安》(作者:熊仁海);《醉驾等于罪驾系列》(作者: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