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旅游委(局)、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大理州旅游产业发展步伐,弘扬大理民族文化,不断丰富大理旅游商品种类和资源,引导和培育一批旅游商品设计开发和营销人才,提高旅游商品的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根据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快大理旅游商品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云南省“云南好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和201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云南赛区参选商品评选活动的开展,大理州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大理州首届‘大理好礼’特色旅游商品创意开发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市场为导向,以精品为目标,挖掘设计全州有较高品位、富含科技含量、独具地方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的旅游商品。大力宣传推广大理特色旅游商品,着手培育打造“大理好礼”旅游商品品牌,做大做强大理旅游产业。
二、活动主题
创意旅游商品,展示美好大理
三、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名誉主任:王德林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主 任:马金钟 州旅游委常务副主任
副 主 任:李志东 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蔡 超 省旅游业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会长
成 员:和云平 州工信委副主任
石应聪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洪润基 州商务局副局长
尹丽萍 州文化局副局长
赵 勤 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红斌 州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席 玲 州旅游委副主任
冷跃冰 州旅游委副主任
周丽玲 州旅游委副主任、市旅游委主任
李志刚 州旅游委副主任
朱静洁 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秘书长
胡黎江 云南好礼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傅东寅 大理古城旅游服务公司董事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选组、展览组、宣传组、保障组,人员由州旅游委、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省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大理古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好礼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人员组成。
1、办公室
负责人:李志刚
成 员:李兆敏、赵晓海、朱静洁、杨辉、张绍宏
职 责:负责大赛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负责大赛方案起草、报批、下发以及颁奖活动的组织和策划。
2、评选组
负责人:李志刚(兼)
成 员:张爱华、冯亚军、盛雪峰、傅东寅、胡黎江
职 责:负责参赛作品的征集、游客投票组织以及组建专家评定委员会并协调其开展工作,协助制定参赛作品评审方案和评分标准。
3、展览组
负责人:冷跃冰
成 员:田遇霖、彭云峰、董仁龙、赵建斌、李琼忠
职 责:负责对接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搭建统一市场销售展厅,开展市场推广,促进旅游商品设计与市场需求的高度融合。
4、宣传组
负责人:席玲
成 员:吉玲、左若通、周学凤、胡深、字云鹤
职 责:负责大赛的新闻发布、媒体运作、宣传造势及公众抽奖组织等工作,提高大赛知名度和影响力。
5、保障组
负责人:周丽玲
成 员:罗国森、黄燕、孙一夫、杨森
职 责:负责大赛经费预算、专家评审人员食宿安排、补助费发放、展厅秩序维持以及展厅销售商品的安全保障等工作。
(二)专家评审机构
组建以专家学者、市场运营资深人员为主,包括云南旅游商品研发中心、云南艺术学院、大理学院等专业院校参加的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7~11人之间。
(三)市场推广机构
大理古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好礼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大赛评选商品的市场推广单位,具体参与并承办大赛相关活动和商品推广工作。
四、参选作品
(一)主题标准
1、特色:围绕大理旅游形象,紧扣大理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
2、创新:商品设计创意新颖,突显时尚、时代感,传统工艺推陈出新,具有产品开发导向性、示范性。
3、实用性或纪念性:突显“大理好礼”主题,易于携带,方便馈赠,有一定的生活实用价值和收藏纪念价值。
4、商业价值:原辅材料普通,用材合理,易于规模化加工生产,有一定的市场推广前景及较好的市场效益。
(二)评选分类
评选作品分为“大理好礼”工艺纪念品、休闲食品两类。
1、工艺纪念品:以大理民族传统工艺为基础,技艺独特。
2、休闲食品:围绕大理当地土特产品和传统食品,设计开发一系列适应现代人生活、商务的休闲食品。
(三)作品要求
1、参选作品包含设计作品(含设计图纸和设计实物样品)或实物作品(指已上市商品)。
2、参选作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市场准入标准。属驰名商标、相关专利、地理标识、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奖、权威机构认证的需提供有关证书。
3、参选作品不得假冒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属原创设计的,应本着先保护、后公开的原则,自愿申报知识产权保护。
4、所有参选作品均需提交作品说明(含电子版):包括作品推介(不超过300字)、作品主题、设计背景分析、市场定位、材质工艺、使用方法等。
5、设计类作品的设计图稿需要分别提供创意概念彩图、材料加工工艺图和设计说明。图片尺寸标准为打印纸A3尺寸,电子图片像素高、清晰。有设计样品的提供实物样品或规整、清晰多方位相片(包括电子版)。
6、参选主体的参选作品数量不限,但每件参选作品均需填写一份参选报名表(报表名附后),同一系列、不同规格产品按一件产品参选。
五、参选动员和报名方式
采取公开征集、推荐参与、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尽可能多的作品参加比赛。可以单位和个人名义参选,也可共同创作、联名参选。
(一)公开征集。通过媒体发布、网络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活动信息,提高参选作品覆盖面。
(二)推荐参与。由全州各县市有关部门、旅游购物协会等根据要求推荐参选作品。每县市推荐作品不得少于5件(批)。
(三)定向邀请。面向省内外工艺美术界、艺术节、设计院校、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等发出邀请。
(四)报名方式。
1、参赛者可通过“大理旅游官方网”(网址:www.dalitravel.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与相关资料以邮寄、传真或发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参赛,也可直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领表报名参赛。
2、报名地点:大理州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节庆会展科。
3、报名地址:云南省大理州龙山行政办公区,邮编:671000。
4、联系人及方式:字云鹤,电话(传真):0872-2316056,邮编:671000,QQ邮箱:707763926。
六、奖项设置
(一)创意开发奖。奖项设置每项参选作品需达到30件以上,低于30件时,取消该奖项,对参选作品协商奖励。
1、“大理好礼”工艺纪念品奖:
金奖3名:奖金1万元;银奖5名:奖金5000元;铜奖10名:奖金1000元。
2、“大理好礼”休闲食品奖
金奖3名:奖金1万元及;银奖5名:奖金5000元;铜奖10名:奖金1000元。
以上奖项还同时获得“大理好礼”金奖证书和奖杯、“云南好礼”和“大理好礼”标识认证证书。自动入围2015年“云南好礼”青年创新创业大奖赛总决赛。有机会获得“云南好礼” 创业股权投资基金。
(二)资源管理奖:奖励作品推荐者和组织者(指有关行政部门、协会等)。主、承办单位及组委会成员不享受此奖励。
一等奖3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9名,奖金1000元。
(三)参评奖:为感谢回馈积极参与投票的公众,设置参与奖100名,获奖名单在公证人员监督下随机抽取。
七、工作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作品征集、评审、结果公布、颁奖等四个工作阶段。
(一)新闻发布和宣传动员阶段(9月1~5日)
及时下达大理州2015首届“大理好礼”特色旅游商品创意开发大赛通知,适时向新闻媒体发布“大理好礼”特色旅游商品创意开发大赛评选方案、开通“大理好礼”活动官方微信平台。
(二)报名阶段(9月5~28日)
采取公开征集、推荐参与、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招徕尽可能多的作品参加比赛。
(三)初选阶段(9月29~30日)
对报名参选的作品进行初选,筛选初步入围名单,确定参展作品名册和参展小样。
(四)大众投票及展示销售(10月1~20日)
1、所有入围商品及设计作品分别在云南好礼商城、“大理好礼”活动官方微信公示,并接受大众投票。
2、入围“大理好礼”特色旅游商品,参与由组委会指定的展地展销,同时入驻“云南好礼”所有销售平台进行展示销售。销售量及销售期间的关注度将作为评选条件之一。
(五)终选阶段(10月21~23日)
按照“专家评选”60%,“网络投票”和“展销关注”各自20%的加权计算评选方式完成最后评选。(具体评分办法由专家评审机构具体制定)
(六)公示阶段(10月25~31日)
获奖作品公示一周。
(七)活动颁奖(11月11日)
举办颁奖仪式,向2015大理州首届“大理好礼”旅游商品获奖作品颁发奖金、证书。
八、获奖作品后续推广
(一)获金奖、银奖作品纳入2015首届“云南好礼”旅游商品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总决赛。
(二)获奖作品由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提交参与201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的“中国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并在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设立的“云南好礼”产品展示区展示。
(三)在“线上云南好礼商城”开设大理好礼销售专栏,在融e购大理旅游商城、来大理网站设立电商销售窗口进行网络销售。
(四)在大理古城相应地点长期设立展示、销售平台,宣传和销售获奖产品,在线下“云南好礼”专卖店设立“大理好礼”销售专区。
(五)帮助获奖作品对接云南省旅游商品研发中心,提供研发和创新创意建议,同时对有资金需求的参选作品洽谈扶持基金。
(六)鼓励和支持获奖作品签署《云南好礼标识使用协议》后,在产品包装、市场营销、宣传推广中使用“云南好礼”标识。
大理州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