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目的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5]100号)和《天津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挖掘天津历史底蕴和文化特色资源,开发具有天津地域符号元素的旅游商品,带动一批有特色的天津老字号产品、工业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推动景区旅游商品不断创新,培育天津旅游商品品牌,拉动天津旅游商品客源市场,扩大天津旅游购物消费。
为推动落实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特设“京津冀旅游商品”特别奖。
二、大赛主题:
天天乐道 津津有味
三、主办单位:
天津市旅游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四、特别协作单位: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五、承办单位:
天津六合天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商业大学设计学院
六、支持协作单位:
天津市各区旅游管理部门、中国旅游协会天津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天津工业设计协会、天津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天津市工业旅游促进中心
七、组织机构:
(一)成立2017天津市旅游商品大赛组委会
主 任:阳世昊 天津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何智能 天津市旅游局党组副局长
谷云彪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李 宏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邢立华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徐恒秋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为各主办单位相应处室部门、承办单位和支持协作单位。
(二)设立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活动促进处,具体负责大赛的日常统筹工作。市旅游局活动促进处杨静霞处长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大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1、市旅游局负责制定旅游商品大赛总体工作方案,负责统筹协调大赛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
2、市工信委负责指导工业设计协会、工业旅游促进中心组织开展工作,工业设计协会负责组织工业设计企业参赛、工业旅游促进中心负责组织工业旅游示范点企业参赛。
3、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动员本市老字号企业参赛工作。
4、市教委负责动员本市普通高校进行天津旅游商品设计类作品的参赛工作。
5、市文广局负责动员本市文化创意单位参赛工作。
6、天津六合天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承办单位,在组委会办公室指导下,会同天津商业大学设计学院负责落实完成大赛具体承办工作,主要包括:大赛宣传推广工作、大赛作品征集、大赛作品评审(网评、初评和终评)、大赛作品获奖颁奖仪式和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展示展销、获奖作品印制、产品对接会等工作。
7、天津商业大学设计学院负责创新设计类参赛作品的收集、汇总、登记、分类、评审等工作。
8、天津市民间文艺家协会负责组织民间协会企业参赛。
9、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负责动员和组织本区域旅游商品研发、生产、经营企业及爱好者参赛。
八、参赛范围
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征集符合大赛主题的参赛作品。
大赛参赛作品分实物类和创意设计类,其中实物类主要范围包括:旅游工艺品类、旅游特色食品类、旅游茶品类、旅游丝织品类、旅游陶瓷类、旅游竹木品类、旅游电子类、旅游个人装备类、旅游纪念品类和创意设计类。
九、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大赛主题、具有旅游商品特质,要突出体现地域性、创新性、实用性、时尚性、纪念性、市场性、示范性等特点的系列作品。
(二)参赛作品需根据天津特色与元素,深入挖掘天津文化资源、自然资源和传统工艺;作品名称需积极健康,不得违反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参赛作品要以市场为导向,符合游客生活消费需求,适合市场宣传推广。参赛作品不得是历届天津旅游商品大赛已获奖的作品。
(三)实物类参赛作品重量一般不超过10公斤,零售价格不超过2万元,外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50cm×50cm×50cm,需要提供两张不同角度的照片。
(四)参赛作品名称、规格大小及作品简介用电子版形式按照大赛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样式报送,作品简介要求文字精练,要点清晰,传统工艺要注明工艺特点,字数在300字左右。设计类参赛作品设计说明填写包括:设计理念、创意构思、使用方法等情况。(报名表附后)。
(五)本届大赛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照片、电子文件与打印稿概不退还。
(六)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交的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货源标记、商号、集成电路、多媒体、数据库、技术秘密、生物技术等各方面,参赛者须严格遵守大赛处理侵权投诉的程序。当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其他作品的知识产权时,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奖杯、证书、奖励等。
(七)大赛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者参赛作品的信息进行有关的宣传推荐活动,例如发布获奖作品信息、展览展示、出版刊物等。
十、奖项设置:
奖项:实物类和设计类各设特别奖1个(奖金10000元);一等奖3个(奖金5000元);二等奖6个(奖金3000元);三等奖9个(奖金2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获奖作品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奖杯、证书,奖励在2017年天津市旅游商品开发重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中给予。设最佳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同时设“京津冀旅游商品”特别奖1名(奖金10000元)。
奖励方式:
1、大赛将充分利用互联网+、旅游+平台,全程对整个大赛活动开展宣传,获奖作品将通过天津旅游官网、官方微信等进行宣传报道,提升知名度和公众认知度;
2、获奖者将参加在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期间举行的颁奖仪式,颁发获奖作品证书和奖杯;
3、获奖作品将纳入2017天津市旅游商品开发重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给予申报奖励;
4、获奖作品免费在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期间进行展示及多场节庆、景区巡回展览展销,增加作品的社会影响力;
5、获奖作品将优先选送参加国家旅游局和国内省市组织举办的全国旅游商品大赛和展示;
6、获奖作品实物类商品将列入天津市旅游局旅游商品采购名录;
7、获奖作品优先获得组委会组织召开的产品对接会,推动获奖作品市场转化力,搭建市场营销渠道。
十一、大赛日程安排
(一)3月 大赛宣传推广工作启动。
(二)3-5月 参赛作品报名征集。
1、设计类:参赛者登录天津旅游资讯网(www.tjtour.cn)下载设计作品模板,填后发送至邮箱:1720690933@qq.com,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媒体和网站公告。大赛报名处地址:天津商业大学设计学院,电话:022—26684086(唐老师)。
2、实物类:参赛者可到大赛报名处直接报名,也可登陆天津旅游资讯网(www.tjtour.cn)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后将报名表及参赛作品照片2张,要求照片文件格式JPEG、PNG、TIFF,文件像素不得低于300dip,文件尺寸不得大于3M寄/送U盘至报名处,或发送至邮箱:2936846109@qq.com,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媒体和网站公告。大赛报名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卓越大厦1号楼816室 天津六合天创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22-24238933。
(三)6月,网评、初审。
(四)7月,终评
(五)8-9月,优秀获奖作品展示、巡展和召开产品对接会。视情况举办获奖人员与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代表见面会,把优秀作品向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纪念品商店推荐,推动大赛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