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区科文旅集团”)成立于2017年5月,是经兰州新区管委会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是兰州新区实施“科技创新、文旅创新”战略的重要市场平台,总资产60亿元,注册资本10亿元。目前已初步形成了覆盖科技创新、互联网、医疗服务、文化旅游、酒店餐饮、广播传媒等六大板块5家子公司的产业格局。主要从事科技创新、教育、医疗、文化旅游、餐饮酒店、广告传媒、中介创意等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业务。新区科文旅集团秉持“创新、协调、开放、包容、共享”的经营理念,依托国家战略布局优势,借助甘肃深厚的文化底蕴及周边丰富的旅游资源,将打造成为中国西北游集散中心、休闲文旅中心,致力于将兰州新区打造成为中国西部科技创新高地;并紧抓”一带一路”建设新机遇,促进文化、旅游、医疗、教育等产业发展,以“丝路”兴“商路”。为突出兰州新区科文旅集团的优势,准确形象地定位集团功能和特色,提炼集团符号,展示集团形象,提升集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形象标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LOGO 。
二、征集时间及对象
1.活动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接收日期为准)。
2.活动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国内外机构与个人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设计不能抄袭他人的作品,关键元素或整体创意不得出现侵权行为,且LOGO尚未被注册。
2.设计应形式简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作品要充分展示新区科文旅集团整体形象,彰显特色内涵
3.便于传播,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logo要易识易记,印象鲜明深刻,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且不产生歧义。
4.应用性强、具有独创性,适合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各类媒介传播。
5.提交作品时,需附设计创意的文字说明(500字左右),概述LOGO的意义、设计构思和创作理念等。
6.文稿以JPEG格式提交,不低于800万像素(主体标识应大于10cm *10cm),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及专用字体设计,投稿者一旦采用,需提供作品源文件。
四、评选与奖励
1.本次活动将由我集团组织相关专家及专业人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在认真审阅参选作品、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3件,然后分别对入围作品进行复评,最终确定新区科文旅集团LOGO作品。
2.此次征集活动设采用奖1名,奖金20000元(税前);入围奖3名,奖金1000元;(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奖)。获奖作品涉及到微调提升、产品后期制作指导工作结束后付全款。
3.我集团将采用网络、手机信息等方式公布入围名单。
4.各设计单位或个人所获奖金的税金和作品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可提交纸质稿件或电子版稿件。
2.应征单位或个人在提交征集作品时应一并提供以下材料:应征单位或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详细通讯地址和电话;作品创作理念(500字以内)。
3.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单位或个人自留底稿。
4.邮寄地址:兰州新区泰山路瑞岭雅苑44号楼6楼,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参选作品”字样,邮编:730000;
电子作品发送邮箱:1914825860@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应征作品(参选单位或个人姓名)”以便识别。
5.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931-8253370(每周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
因邮寄延误、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注意事项
1.所设计的作品应为原创,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不得在应征作品平面设计稿上出现任何与应征者相关的信息,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入选作品版权归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双方签订正式的版权转让协议。集团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使用、开发、授权或保护等活动。
4.如中标,设计方必须提供以上要求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文件,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制。
5.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6.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征集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方案内容。
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1日